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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能否受理?

检察院能否受理? 事情的经过是:2010年麦收时,因收割费的问题,多人对我产生看法,2010年10月10日晚11时,有人提及此事,并强行向我索要收割费用,为此发生口角。     随后有人抓住我的头发将我摁到在地,并用脚踢我的头部、眼部,当时我就意识不清了,随后多人对我一顿乱打,造成我的头部、颈椎、腰椎、胸部、腿部多处被打伤,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为此垫付了巨额医药费用,现已无力支付医药费。     经高阳县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右眼眶内壁骨折、头皮挫伤、右面部、胸背部及腰部软组织钝挫伤,鉴定结果为轻伤害。而我最重的伤害部位右眼眶内壁骨折就是某人用脚踢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SL2765(河北)
提问时间:2011-01-23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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