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庭开庭多少个工作日下达判决书
您好,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民事案件一审:简易程序的,一般3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的,一般6个月内结案,但院长批准的,可延长6个月,还须延长的,须上一级法院批准。 二审:一般立案后3个月内。 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