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在民间借贷中,甲乙是夫妻,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找债权人借款
对甲配偶撤诉,甲配偶不承担责任。
甲配偶不是承担责任的主体,不是被执行人。
您好,看此债务是否用于家庭生活中来判断。
看此债务是否用于家庭生活
您好,有可能追加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因此,只要你不能证明上述解释中的两种例外情形,你丈夫对外债务就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你所有的财产包括存款,法院有权依法查封、冻结。
你好,这是需要看债务是否用于家庭生活的
您好,可以的
需要通过诉讼来确定被执行人的身份,详情可来电来访。
您好,可以的
乙有证据证明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话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偿还的。
你好,债务使用在家务上的,承担责任的,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要求其妻子还款
有可能的。
您好,若此债务用于家庭生活的,则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偿还义务。
你好,未经审判,无法直接追加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