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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4年7月到临沂某四星级酒店工作 当时是以学校实习生的身

我于14年7月到临沂某四星级酒店工作 当时是以学校实习生的身 我于14年7月到临沂某四星级酒店工作  当时是以学校实习生的身份到的酒店 没有与酒店签合同 三个月以后就已经转正 工资就以正式员工基准的发的 15年三月初辞职 15年的二月份包括过年期间我都正常上班 干完了整个二月份 三月初辞职 现在发工资莫名的把加班费过节费给我扣除了 人事部和我所在的部门给不出合理的解释 前后解释不一 我所在部门与人事部互推责任 我投诉无门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5-03-13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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