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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贷住房公积金供房在办理按揭中离婚的,怎样变更到其中一个人名下

夫妻共同贷住房公积金供房在办理按揭中离婚的,怎样变更到其中一个人名下 夫妻共同贷住房公积金供房在办理按揭中离婚的,怎样变更到其中一个人名下。 律师您好:夫妻共同款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一套住房(男方为主贷人,女方协助还款,产权证为双方名字),现在公积金贷款尚在办理中。我们协议离婚,男方想要这套房子,女方无异议。请问我们可以变更贷款(今后由男方继续用公积金还贷款)和产权证到男方一人名下吗?有无政策上的障碍?应该怎样办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茂名)
提问时间:2015-03-13 02: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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