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权属证和土地延包时小队分地的实际情况不符哪个更具有说服力,
农村土地承包权属证和土地延包时小队分地的实际情况不符哪个更具有说服力, 我们承包的别人的土地,在实行二轮延包政策时,他家没有小队拾揪分地由我家代为分地,当时小队是按第人7分土按五轮分的,也就是好地差地搭配来分,当时他家2口人和我们家3口总计五口一起分地,我们家果园所在的承包地因当时小队是按一轮每人2分地标准进行分地的他家是四分,他家其它二轮至五轮的分在果园之外,(现有当时小队分土凭证),可不知为什么他家的承包权属证上却把之这外的地写在了我们的果园里,把他们的外面的地划在了我们的权属证上,再说他们划地与我们权属证上也有冲突,如果起诉,他们的权属证有法律效力还是小队当时分地的实际标准有法律效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ovefe……(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5-03-12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