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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诉讼人与证据签字人笔迹不是同一人诉讼成立吗?

诉讼人与证据签字人笔迹不是同一人诉讼成立吗? 诉讼人是儿子,提供的购房发票上和卖房协议上都是父亲亲手签的字,父亲签的是儿子的名字,在儿子提供购房发票和卖房协议诉讼时,没有提供儿子让父亲签字的委托书和说明属父亲所签,另一方当事人在终审判决后鉴定出证据上不是诉讼人亲笔签字,能不能作为再审立案的新证据,对案件有无作用?请各位指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林州人(河南-安阳)
提问时间:2011-01-22 16:4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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