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结婚已经五年多了,但因为性格不合,我想离婚,可女方不愿意离
您好,孩子小于两周岁一般会判给女方,大于两周岁判给有利于其生活的一方
你好,你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进行诉讼,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你应该提出你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协商离婚如果行不通,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孩子的抚养权。例如:经济条件、有无不良嗜好、平时孩子对谁依赖更多、有无不适于抚养孩子的疾病等。
你自己带着孩子,孩子归你可能性很大
您好,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我的补充: 2015-03-12 13:26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