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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继续用钱女友把我送给她的钻石项链(1800人名币)以200元比价变卖给典当铺,我是否可以要回?

因继续用钱女友把我送给她的钻石项链(1800人名币)以200元比价变卖给典当铺,我是否可以要回? 女友生活费在宿舍被盗,因为继续用钱把我送给他的钻石项链被人以200元的低价回收。情况说明:女友社会经验不足,更不懂珠宝首饰。本人认为典当铺存在欺诈性温,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要回项链。
项链参数:卡钻世家,货重0.9451g 金Au750钻石吊坠,石重:0.03ct。外加一条16K(Au750项链)白金链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gd……(湖北-恩施)
提问时间:2015-03-11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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