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派出所终止调查的案件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吗?
派出所终止调查的案件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吗? 银座顾客因600元过期购物劵投诉,期间辱骂并动手欲殴打一名身怀三个月身孕的员工,在告知此员工已怀孕之后,还扬言"我打的就是孕妇"并冲上去殴打怀孕员工,幸好被他人拦下,因此员工被杨刚一家人的辱骂和受到惊吓后腹痛难忍、胸闷 ,几乎导致流产 ,这名孕妇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过救治,胎儿暂时保住了,但被告知必须长时间卧床修养,随时都有可能出血或流产。在此同时,有人报了警,一家三口被带走,当晚十一点多,受害人还没完全恢复意识,目击证人还没录完口供,这一家三口便离开了派出所。就这样这名员工和他的家属在医院度过了羊年的春节,期间除了她的几个同事来看过,再无任何人过问。直至春节过后,家属去派出所询问此事,得到的答复是:对方并无动手的意图,也没打到你们,你们又没有伤,也没流产,派出所不好处理。做出终止调查的处理结果。现在我们能到法院起诉顾客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风雲123(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5-03-11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