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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  租赁合同

装修合同  租赁合同 甲与A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装修方案由A公司设计,若甲自己找人装的话,装修需交8000元装修押金给A公司, 

或者由A公司请的B装修队给甲进行装修。 

三方签订装修合同,从09-4-21开始----到09-4-28完工。甲预交了70%装修费用。店铺钥匙交给B装修。 

09-4-25由于A公司拖欠B装修队的装修费用,导致B装修队停止了一切装修。离开商场。 


甲的店铺从09-4-25店门未开。 

请问甲现在应该怎么办,注意时间,就是现在发生的事情,浸提那已经27号了,其实店铺都是要赶在5.1开业的,那是黄金时间 



甲与A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间一年,交付三个月租金,三个月能源管理费(指物业,电费) 
和5000押金。 

A公司负责人说在店铺装修完工,进店经营起,开始计算房租。 
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并没有租房开始日期。合同也不在甲手里,只是签了字,按了手印。 

09-4-20 甲与A公司,B装修队三方签订装修合同 
09-4-21 A把店门打开,钥匙交给B装修。 
09-4-24 A工作人员说钥匙交给甲后,代表店铺交给你,要双方确认一下。于是乙帮甲代签交付物业确认书。(甲离开本市,乙是甲的未婚妻) 
09-4-25 B离开。 

租赁合同是说的是,在装修好之后开始算房租,现在A在把钥匙给甲的那一刻开始算,因为不知情的乙已经代签了交付确认书。 
而其现在由于A的原因,店铺里没有人装修,锁了起来,甲乙都没有钥匙进去。 

房租到底应该怎么算?? 

甲应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ousha……(浙江)
提问时间:2009-04-27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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