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法律咨询,关于婚姻方面的问题。我们已经登记结婚了,还没有举行结婚仪式。
法律咨询,关于婚姻方面的问题。我们已经登记结婚了,还没有举行结婚仪式。 法律咨询,关于婚姻方面的问题。我们已经登记结婚了,还没有举行结婚仪式。
我们现在已经给了女方3万9的见面礼钱和1千的看钱,女方现在要求订婚的钱,开始要求21万,后面要14万,如果不给14万就不给我结婚。我们想拿14万的存折去订婚,以后这个钱就作为我们的生活保障。女方不同意,坚持要我们拿现金订婚。女方并不打算拿这个钱作为婚姻双方的即时使用的钱,她说3年5年的不打算拿出来用,感觉我真的对她好了,以后才会一点一点的拿出来。如果不按她说的办就不结婚并要求我自己办离婚找她签字,女方并不打算退换当初交给她的4万元钱。理由是在登记结婚之前我们留她在我们家住,对她声誉影响不好作为赔偿。请问我该怎么办啊?1、她结过婚,没有办理登记,我是未婚。2、我们到现在都没有发生性关系。3、她不具备生育能力,我没有嫌弃她。4、我不愿意离婚,她要我自己去办理离婚手续,以4万元钱作为她的声誉赔偿。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发过誓我要爱她,我不能对不起她。如果我寻求法律要怎么办。求懂法律的高手指点迷津。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体民(山东-菏泽)
提问时间:2015-03-10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