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
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
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追问:我还是应该到执行庭去吗?他有房子,人找不到怎么办            
                    回答:如果两年期间去执行庭立案的,可以继续要求执行庭强制执行,如果两年内一直未在执行庭立案,原则上法院是不会再强制执行了,你可以去执行庭问下。            
                    追问:强制执行也下来了,后期就没有消息了,问我的那个律师他就老说等,等,            
                    回答:可以向执行庭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追问:强制执行找不到人怎么办            
                    回答:不需要被执行人在场,只要有财产线索,能够证明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即可。            
                    追问:我自己去执行庭,还是要和我的律师一起去            
                    回答:建议和你的律师沟通一下            
                    追问:这个财产线索请问我应该怎么去获取呢            
                    回答:可以让你的代理律师去查一下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机动车、公司股权等等            
                    追问:房产上写的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办?            
                    追问:房产上写的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办?            
                    回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