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关于财产分割
关于财产分割 我有一个朋友,是女方.她与她的丈夫结婚10年,他们原来居住的房子(平房和地),要拆迁赔偿,现在平房还有地的名字是女方的公公的名字,拆迁赔偿以后,他们决定把所得的赔偿用来购买新房. 1.如果新买的房子还放在她公公的名下,那么她离婚以后,有权要求拆迁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吗?(购买的新房子以及钱)2.如果不放在她公公的名下,放在她丈夫的名下,那么她有权进行财产分割吗? 谢谢律师的回答.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Hs6686(河北)
提问时间:2011-01-21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