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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再婚前有一子判给前妻抚养,现已十八岁户口也随前妻,再婚后又生一子,女方系初婚,以后他有分割财产的

男方再婚前有一子判给前妻抚养,现已十八岁户口也随前妻,再婚后又生一子,女方系初婚,以后他有分割财产的 男方再结婚前没有任何家产,结婚后,夫妻二人共同买了房子,前妻小孩也一直没有出现过,现在家庭条件好了点,前妻小孩要求要来家庭生活,而且十八岁了,我不想我们辛苦挣来的家产就这样给前妻的小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高原的春天(重庆-九龙坡)
提问时间:2015-03-09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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