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理赔咨询
交通理赔咨询 14年的10月11日晚8点20左右,我连襟给我干活,在回家的路上,开农用三轮车和一骑摩托车的小伙子发生了相创事故,当时报了警,事故组进行处理,双方都是无驾照、无牌照、无保险的。
后来认定书下来,对方付主要责任,我方付次要责任,
对方腿骨折花去费用6万左右,属于看的着 的外伤,我方花费0.8万元,轻微脑震荡,到现在一直胸闷,肩部抬不起来,属于看不着的内伤。
调解中心按3、7开的比例调解,对方不同意,已上诉发院,
想请你帮助一下:
如3、7比例,对方的护理费,误工费,伤残鉴定费是否加在本次事故费用的总额上进行分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如玉春风(安徽-宿州)
提问时间:2015-03-09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