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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剩余房产产生的租赁费如何分配?

股份公司剩余房产产生的租赁费如何分配? 你好,我公司原属某国有单位下属企业,2003年响应县政府体制改革计划企业实行彻底改制,上级单位以实物房产出资的形式参与控股占有股份51%,其余股份由新公司人员分别持有,新公司实行自负盈亏,独立经营。由于特殊原因公司在上级单位其它场所临时运行,经营。上级单位入股的资产空闲对外实行租赁一直至今。2005年上级单位下属其它企业实行改制,有一房产实行公开拍卖,我公司法人出面参与了拍卖并以个人出资买了该房产,我公司同时迁入该场所运行,经营,有部分剩余房产实行对外租赁。2006年该房产全部转化为公司股份,公司法人占有股份比例65%左右,上级单位股份占有20%左右,其余股份由公司其他人员持有。公司除正常运行以外的部分房产同样对外实行租赁。请问上级单位入股的房产产生的租赁费和现在运行场所剩余房产产生的租赁费应该如何分配?(租赁费属于公司集体资产营业外创造收入)。假如将来公司破产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又将应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25354……(山西)
提问时间:2011-01-20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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