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辩护

重新开庭是否可以要求更换陪审团

重新开庭是否可以要求更换陪审团 故意杀人案直接到了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
在休庭前 
审判长一直不让我和我的律师说话,我们说什么他都说没问你这个。并且他在法庭上一直都问在被告人自首和积极救助的问题上。

陪审员二号(其中一个陪审员)在开庭的时候起就一句话没说过,并且看他的样子注意力也不是集中在案件上,好像一直在发呆。
陪审员一号 到是和审判长交头接耳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但他是作为我和被告的调解人。

现在休庭了,通过朋友知道了
在开庭时陪审一号,到过我们镇公安局去调查取证。这正常吗?是他的义务吗?并且在庭前调解时他总是在潜移默化的告诉我说,本案是邻里之间因小事发生的,说什么部门出的文件,小事发生的案件并且又有自首情节,给对方判死刑的可能性小。

并且通过朋友知道,对方应该在法院花钱找人了。但是没有证据。

我现对合议庭成员的公正性产生质疑了。在重新开庭的时候我可以要求更换他们的人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ygod(辽宁)
提问时间:2011-01-20 20:2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