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男女双方未登记,育有一子!因为夫妻关系不和,天天吵闹…现男方提出离婚
没有结婚登记,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夫妻关系,也不存在离婚这个说法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这种赔偿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双方未登记结婚,分开即可,不成在离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