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关于供暖费用的收取方面。

关于供暖费用的收取方面。 哈尔滨郊县的,个人承包锅炉房,自行收取业户包烧费。但半数业主动不愿交,而且有偷偷搬走的个别人。现在供暖已经结束了,还有20来万的费用收不到,我方想通过法律来解决。但有个前提情况,是原来那家承包人没有及时检修管道,而且还赶上大冬会对锅炉有限令,今年接手时已经开气了,所以供暖过程中确有温度不达标的时候。我方是否也应追究上承包方的责任。另外,我家今年正要对管道进行整体更换,如果冬天供暖之前,费用还是收不上来的话,我方拒绝供热,会有什么后果吗?也就是说不补齐费用就不给他供热了,行不行?其实我家今年煤的用量已经超过正常用量的1.5倍了,投入了很多,却因为管道的问题热度受影响而收不回正常费用,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ouxih……(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09-04-26 19:0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