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供暖费用的收取方面。
关于供暖费用的收取方面。 哈尔滨郊县的,个人承包锅炉房,自行收取业户包烧费。但半数业主动不愿交,而且有偷偷搬走的个别人。现在供暖已经结束了,还有20来万的费用收不到,我方想通过法律来解决。但有个前提情况,是原来那家承包人没有及时检修管道,而且还赶上大冬会对锅炉有限令,今年接手时已经开气了,所以供暖过程中确有温度不达标的时候。我方是否也应追究上承包方的责任。另外,我家今年正要对管道进行整体更换,如果冬天供暖之前,费用还是收不上来的话,我方拒绝供热,会有什么后果吗?也就是说不补齐费用就不给他供热了,行不行?其实我家今年煤的用量已经超过正常用量的1.5倍了,投入了很多,却因为管道的问题热度受影响而收不回正常费用,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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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houxih……(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09-04-26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