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证券
急寻有金融和证券经验的大连律师
急寻有金融和证券经验的大连律师 2010年7月31日.我通过网络与大连的**结识.对方吹嘘自己有多年操盘经验.在外汇交易中可以稳赚不赔.并承诺.一旦合作.一年可获5倍收益.在此情况下.我轻信了他.并在他指定的英国IFX外汇交易平台开立了账户.汇入2万美金.我和他签订了<理财协议>一份.主要约定:我出资2万美元.由**代为理财.期限一年.对方承诺利润为本金5倍以上.利润8:2分成(我占8).
从8月下旬至年底近4个月.**非但没有按照该合同的约定实现5倍以上的利润.还将我的财产亏损至1,110.74美元.而他自己却因代理受益.至11月底已获取佣金5420美元.
账户启用后.**修改了密码.完全控制了本账户的交易.我从未干预过具体操作.在从事最后一笔交易后.对方一直处于失联状态.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
根据上述情况.我认为:**与我签订的<理财协议>.因外汇交易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的强制性规定.属违法行为.而且**作为个体.根本不具备境外外汇经营活动的资质.并非合格的具有境外金融投资资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故囿于双方所从事的委托交易品种.性质及**的资格限制.导致双方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无效.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本案中.我基于**的指示将2万美元外汇资金汇至指定的账户.然后将该账户交由**进行实际的操作.上述资金在汇入该账户之后.**更改了密码.我无法登陆.账户的实际控制权已经转移.实际操作权即由**所掌控.**理应对账户的资金安全负全责.上述资金在交由**操作之后不久.我投入的2万美元已经实际亏损了18889.26美元.从而使我蒙受了严重损失.在亏损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执迷于自己的能力.抱着豪赌的心理.加大炒作力道.致使亏损难以扭转.而**作为我的代理人.从操作交易量中已获得佣金收入5420美元.属于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违法收入.且已经涉嫌为一己之利.恶意炒作.
外汇交易和其他虚拟市场交易一样.无法预期收益.**凭借知识.实践和经验优势.向不懂外汇的我承诺虚幻的5倍收益.诱使我违法进入外汇市场.本身已涉嫌欺诈.
从上述实践过程来看.双方权利义务属于显失公平.**的过错严重.故对于上述损失.**依法应返还佣金收入并予以赔偿.委托大连有证券和外汇经验的律师处理此案.要求对方返还5420美元(不含12月份佣金.应予另行统计)佣金收入并承担全部本金损失.合计25420美元.
委托办案要: 要求律师进行风险代理.可以通过诉讼.判决对方返还5420美元(不含12月份佣金.应予另行统计)佣金收入并承担全部本金损失.合计25420美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龙哥虎威(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11-01-20 0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