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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的哥哥于2月11号由于感冒去打吊针,吊针过程中出现大汗淋漓心里感觉不舒服,后取掉盐水去隔壁杂货铺买了纸巾,擦掉身上的汗水后又接着吊针,然后就是手脚抽搐人摔倒后就不行了。我的哥哥年仅45岁,留下70多岁年迈多病的双亲,妈妈2007年做的腰椎滑脱手术,爸爸有脑梗塞,老年痴呆症,嫂子于2012年也得了脑梗塞,还有一个年仅10岁的小女儿。出事后诊所负责人承认负全部医疗责任,到重庆市南川卫生局去就赔偿问题算是23万多,看妈妈一家可怜,给多7万,总金额30万。我的哥哥是做铝合金门窗的,户口在农村,但是是在镇上买房居住几年了,请问这个赔偿合理吗?这间诊所经常出事,距我哥哥出事一星期前刚刚死亡一个人,又开门营业了,现在又是在3月4号又开门营业了,这样的诊所有没有人管?到底有没有天理、王法?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朱朱de宝贝(上海)
提问时间:2015-03-06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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