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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承租方因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能终止或解除合同,退押金

承租方因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能终止或解除合同,退押金 本人承租方,租期5年的一楼门面和二楼,合同违约金5万,未到半年,房子二楼墙体出现安全隐患,二楼墙体有横面断裂痕2米长,墙体外面一楼是人行过道,墙体附近挂着营业招牌和空调,感觉十分危险,该安全隐患存才危险到行人客户和承租人的人身安全,出租方在签合同前都发现该房存在此问题,仍然出租。
问题1:出租房有危险隐患的房子出租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
问题2:承租方是否可以房子安全隐患终止或解除合同,要求退回押金。
问题3:如出租方修补,必须要拆招牌和空调,停业修补,承租方损失如何算?
问题4:损失补偿无法商议不一致,承租方不同意修补,是否要求终止解除合同退还押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88781……(广西-玉林)
提问时间:2015-03-05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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