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屋产权证写别人的名字,老人能拿回自己的房屋吗?
房屋产权证写别人的名字,老人能拿回自己的房屋吗? 情景介绍:
在几年以前当地房屋拆迁,我姥爷因此有幸得到了2套三居室,但是当时因为我小舅舅说好要赡养老人(姥爷的小儿子),我姥爷呢一下心软就决定于我小舅舅一起居住其中一套三居室,另外一套做出租。但是时隔不到一年我姥爷因为小脑萎缩,弄成生活不能自理,思想,身体都不能向正常人一样行动,就在我姥爷身体出现异样的时候,正好赶上给房屋办理房产证,我小舅舅连骗带哄让我姥爷签了一份赠与协议,协议内容就是我姥爷的2套三局室,一套归我小舅舅所有,另一套归我小舅舅爱人所有,我姥爷因为当时小脑萎缩自己不能亲自签字,所以我小舅舅代我姥爷签上我姥爷的名字又让我姥爷按得手印。之后顺利的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一共2个房本一个房本上写的是我小舅舅的名字,另一套房本上写的是小舅舅爱人的名字。
在我小舅舅及爱人把2套房子归为己有以后便在言行上肢体上侮辱和殴打我姥爷和姥姥变相的虐待刺激老人,因为现在房子属于他们夫妇二人所有,所以他们还要我姥姥姥爷住这里要交房租费伙食费等等一些费用。后来我小舅舅的爱人在我姥爷住院期间,强行没收了我姥爷姥姥的工资及奖金,后来给我姥爷气急眼了,一下心脏病突然去世了。
在我姥爷去世以后我母亲要为我姥爷讨回公道要求起诉,但是她们二人得知此消息以后认罪态度特好,说他们错了,会好好对待我姥姥,我姥姥因为小舅舅是他最疼的孩子,还想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且姥姥也希望家庭和睦。一下心软就接受了他们的道歉,此事过后,我姥姥就与我小舅舅夫妇2人一起居住。刚开始夫妇二人表现挺好,但是没多久就跟原来一样了,昨天小舅舅的爱人又打了我姥姥,彻底伤了我姥姥的心,于是我姥姥向派出所报案,现在等待伤残报告结果。
请 问
1,我姥爷已经签订了赠与协议,但姥爷人已经过世,赠与协议中没有姥姥签字。那么我姥姥现在想要回自己的房子,能不能通过诉讼把已经写上别人名字的房产拿回来。
2,向他们夫妻这样长期辱骂虐待老人,如果刑事起诉可以按虐待老人罪起诉吗。
3,如果要走诉讼,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ubaob……(北京)
提问时间:2011-01-19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