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三年外地户口育有一女两岁户口跟女方,目前因感情不和想离婚
你好,建议致电详谈、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不具备上述情形且被告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第一次未判离的,原告需要在第一次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起诉,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后法院会判离。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婚内夫或妻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协商不成就是起诉,共同财产平分,孩子会判决给便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另一方给抚养费用
你好:离婚以双方感情破裂为前提,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是量化的感情破裂标准,需要帮助请随时拨打电话联系。
你好, 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婚后的共同财产就平分,如果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给一方,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