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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别人钱,人跑了,我到经侦大队报案,以诈骗罪立案,为了尽快抓人经侦大队以私刻公章

借给别人钱,人跑了,我到经侦大队报案,以诈骗罪立案,为了尽快抓人经侦大队以私刻公章 借给别人钱,人跑了,我到经侦大队报案,以诈骗罪立案,为了尽快抓人经侦大队以私刻公章,伪造证件先立案了,已经立案侦查三个多月了, 年前刚抓到人,他家有两套房子,都在我这押着,(一个房本和一个回迁协议)一套有贷款,一套虽没贷款但是回迁房只有回迁协议没有房本。并签了借款合同,房屋抵押协议,房屋买卖协议等证明材料。人是抓了但他没钱还,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想咨询咨询怎样能尽快要回钱?是不是走了刑事案件就不能申请民事诉讼了?也不能冻结资产了?我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5-03-04 18:5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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