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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买了一套商品房,由于资金暂时周转不灵就办了首付分期3个月还清

我之前买了一套商品房,由于资金暂时周转不灵就办了首付分期3个月还清 我之前买了一套商品房,由于资金暂时周转不灵就办了首付分期3个月还清,和开发商旗下的商贸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因为一些原因导致了逾期,现在开发商要求我按每天百分之一的利息赔付违约金。签订借款合同已经4个多月了,已经过了还款期限,到现在我也没拿到借款合同,售楼处说的是开发商还没盖章就没给我!而且借款合同第一页写着逾期责任:按第三条约定的每天万分之五赔付违约金。第二页又写着第三条违约责任:每天百分之一赔付违约金。我到底按照哪条?我上月先还了10万,利息是按万分之五给的利息,剩下的3万要求每天百分之一赔付违约金!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3-04 09:4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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