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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见义勇为

是否属于见义勇为 我的亲戚(下称A)在酒店大堂看到一人(下称B)正在调息当班服务女服务员,便上前劝阻。B不但不听反而一拳打在A的鼻梁上。A说你怎么还打人,B紧接着又是一拳。A鼻子顿时被打出血,进而还击一拳,打在A眼睛上。A的眼镜被打坏,有玻璃伤到眼睛,但住院十几天后出院,属轻伤。但A现因故意伤害罪已被正式批捕。此前B方不同意调解,但现在B方提出愿意调解。我想请问A的行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Zm785(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1-01-19 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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