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好,想离婚有个女儿两岁,男方就是死都不给我孩子怎么办,谢谢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的
您好,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起诉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那你就需要搜集证据,尽快去法院诉讼离婚解决的,主张索要孩子的抚养权的。
可以向法院is要求离婚,在离婚诉讼中可以一并处理小孩的抚养权问题。
建议直接到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