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与赔偿不公平怎么办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不支付竞业禁止补偿的,该条款不生效。单位未支付你,你可以主张无效,或者显示公平
不支付竞业禁止补偿的,该条款不生效。明显不公可以主张撤销。
签订合同前应当认真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合法有效并确认是否符合己方利益,合同一旦签订,如果出现不公正的条款,请及时行使撤销权,维护己方的利益不受侵害。
空白合同可以拒签。
约定的明显不合理可以主张撤销或者无效。
在竞业限制期内不支付经济补偿的,该条款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