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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主张我的权利?
该如何主张我的权利? 律师,您好!我是1995年被林场招为临时工的,单位是省国营林场属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在2008年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从1995年至今已在该林场连续工作了20年。由于没有进入人事编制,这么多年来,一直是按照同工同酬参照同年度参加工作同学历的其他职工一样调资晋级,并享受同等福利待遇,唯一的区别就是其他职工是人事编制工人,而我是合同制工人。在应补2014年绩效工资的时候,单位说我不是事业编,没有资格享受绩效工资,同时,也没有资格享受国营林场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请问:我是2008年与单位签订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我算不算林场的正式职工?我可不可以主张我的权利,要求单位落实我的绩效工资和享受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该采取何种途径维护我的合法权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zmccy(湖北-十堰)
提问时间:2015-03-03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