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签了。但是说贷款用拿去了。我去要他们总拖我,连我的首付款收据也在售楼处,我该怎么办。我在
房产证还没下来,谈不上房子所有权归你。 但如果你能在备案的网上查到你的名字,说明合同做了备案的。 但是,交款收据怎么能不在自己手里呢?太危险,快去要吧。
根据物权法,只有房屋登记在你名下才是你的。 首付付款收据最好要回来,如果你当时是转账支付到对方公司账上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最好立即采取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过户了才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