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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前,女方用于个人的行用卡透支,也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么

离婚前,女方用于个人的行用卡透支,也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么 请问,夫妻双方不合,很有可能会离婚,还没有办离婚手续。女方大肆透支信用卡,用于自身的购物或者个人装扮等等,并扬言说反正透支了男方都必须共同承担债务,请问是这样的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bda66……(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5-03-01 17:5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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