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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协议: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下,经双方友好协商,

赔偿协议: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下,经双方友好协商, 赔偿协议: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下,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于2015年1月6日在祺城永兴洗车店时至使鼻子受伤,后乙方经抢救治疗,现已经出院,现双方就此事的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有甲乙双方签订完成本协议时40日内2015年2月28日内一次性赔偿乙方医疗费用等各项损失共计6335元。2:双方不得因此事再向公安局或者法院起诉,同时乙方不得找甲方麻烦。3: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均愿意信守,不愿意违反,若违反,违约方愿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4:本协议一式2份,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这是我现在签的协议,现在钱要不回来,我想起诉,按照这份协议我能起诉吗,还有就是我想追究刑事责任吗,我是鼻子骨折移位住院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蔓蔓5432……(云南-曲靖)
提问时间:2015-02-28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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