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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 我2010年7月1日应聘到朝阳区潘家园鹏龙大厦的五福龙大酒店做服务生,收取工服押金300元,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我要离职,不给退工服,并且有10天工资没有结。当时待遇1200元。其他待遇没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绝恋八零(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1-01-17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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