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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承包

农村土地纠纷

农村土地纠纷 您好,我们的家是湖北省恩施洲巴东县的,在我们的土地承包地内,十多年前,土地管理所因为要建单位办公住所,所以征得我们家的同意在我们土地承包地内建了四层楼高的一幢建筑,大约有600多个平方,并在当时支付我们600元现金,后来,又向我们口头讨要了20个平方的面积作为垃圾池 ,因为机关的搬迁变化,土地管理所的房子转卖给了个人,并持有房产证,矛盾纠纷就在房产证这里了,因为他们的房产证面积变为了1000多个平方了,且把房子左后右周边各扩张了30多米(前是街道公路),现在我们的土地林权使用证上面明确有写地界为土地管理所的滴水屋沿,而且他们把以前建垃圾池的地方建成了了他们养猪的地方,请问我们家应该怎样申张正义,非常感谢各位大律师能帮我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clbd0……(湖北-恩施)
提问时间:2015-02-27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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