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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a在盖房时,占用到宅基地以外的(应属村里的公用胡同)大约1
农民a在盖房时,占用到宅基地以外的(应属村里的公用胡同)大约1 农民a在盖房时,占用到宅基地以外的(应属村里的公用胡同)大约1.2米的道路,在邻居b盖房时,a干涉其施工,恐吓要求b签署一份关于这条胡同使用权的协议,协议内容大概是说双方同意胡同的分界线的位置划在a房屋所超出占用的位置,并埋下标记。犹豫a宅基地南北长度要比b长,因此本来双方都能走的胡同,在签署该协议后b的宅基地相邻的胡同宽度被严重压榨变窄,便无法通行车辆。中间这条胡同均不在双方宅基地上,双方是否有权利对此胡同进行划分使用?现在双方都要将老房子拆掉重盖,对于b在多年前被迫签署了协议,又该如何维护曾经失去的道路的使用权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河南-焦作)
提问时间:2015-02-27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