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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把货发给客户后,客户不付款,公司让业务员赔账,逼业务员写了欠条
公司把货发给客户后,客户不付款,公司让业务员赔账,逼业务员写了欠条 之前公司和一家集团合作,合作方式为把货送到分公司,然后结账到总部,送货时由分店的人员签字收货,然后销售后到总部结账,但是合作到最后,有部分签字单据总部不认账,说没有收到分店提交的数据,不给结账,分店的签字人员已调走到其他店,现在公司要之前负责这家集团的业务员全额赔偿对方公司不认账的款项,这样做合法吗?作为业务员应该赔这个款吗,法律是否有相关规定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CY(重庆)
提问时间:2015-02-27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