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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土地买卖交易
私人土地买卖交易 合同上签的是永久性租赁土地,土地 为庄家地,租金是5万【实际数额是3.5万】签的是租赁合同实际是买卖土地合同,只不过以租赁的形式签合同。对方买地的目的是想多卖从中赚取利润,而且双方签订不得收回土地或退回土地。否则赔偿对方租赁价格的一倍。为了保障我的个人利益我又跟他签了一份私人协议书。写清楚合同书上写的是5万但实际我本人实收3.5万。请问以后这块土地以后要是被政府征用会出现什么问题吗?或是我的利益会受到 什么损害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aB7449(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1-01-17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