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请问您,我们已经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来双方又自己手写了一份赔偿协议

请问您,我们已经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来双方又自己手写了一份赔偿协议 请问您,我们已经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来双方又自己手写了一份赔偿协议,约定男方赔偿女方五万块,双方都已签字,但没有按手印也没有去公正,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受法律保护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5-02-26 19: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