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你好!我上月在1家私人饭店打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去时候就说我做到年底结束
你好!我上月在1家私人饭店打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去时候就说我做到年底结束 你好!我上月在1家私人饭店打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去时候就说我做到年底结束,大概干了半个月的时候我又提前和他说了1次我明年有事来不了了,到了腊月27的最后1天晚上我和他结算工资时,他就说明年在给他干1段时间,我说你先找人,如果实在找不到的情况下我在过来给你带几天。那他说工资到明年1起給,我说无论我来不来工资你都要付清。于是他说你就报警,我说报警就报警,在民警的帮助和调解下他当时支付了3300元,他说压1个星期工资到明年再给,民警就说你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是不对的,不受法律保护,反正他就是不给,民警迫于奈何的情况下就说要我叫他打个欠条先回去过年,等过了年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我就按照民警的说法让他打了个欠条我就回老家了。但是今天我去劳动监察局反映申请劳动仲裁,监察局工作人员说1月和2月份工资到3月份給不算违约,还说现在你即使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庭也不受理,要到5月份才可以。现在我请问劳动监察局这样说合理吗?连派出所民警都说拖欠工资是不对,我现在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店老板太嚣张了,我应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自己讨回1个说法。急需请求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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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短信用户(安徽-芜湖)
提问时间:2015-02-26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