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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在政务(民政局)谈养老金问题时遭到推搡倒地受伤,出院后死亡

在政务(民政局)谈养老金问题时遭到推搡倒地受伤,出院后死亡 父亲(68岁)年前因为养老金问题在民政局找一办公室主任协调处理,在协商过程中遭到主任推搡(对方主动),导致父亲摔倒,脑袋摔破失血,后及时送医,在政府医院(医疗费用及伙食有政务机关提供)治疗一个月后于临近年关,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但想着过年要回家看看便在小年(2月11日)要求出院,院方在未等到监护人到场便直接让父亲签字出院,回家后三天即猝死过世(准确时间2月15日凌晨3:45);请问民政及医院有责任吗?望求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3201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5-02-26 10:1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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