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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合同中约定贷款审批时限,但卖方送审材料迟迟没有到位,算买方违约吗?

合同中约定贷款审批时限,但卖方送审材料迟迟没有到位,算买方违约吗? 中介的合同中约定了银行贷款审批的截止日期,但需要送交银行的材料,卖方因工作忙无法请假、出差为由直到截止日前三天才全部备齐交予银行,而三天银行肯定没法走完审批流程。
     中介对报银行审批所需材料的清单也未尽到告知义务,造成前两次去银行都没办成手续(第一次因中介说手写的委托书就可以夫妻一方到场情况下替另一方代签字,而实际需要公证处开具的委托公证书才行;第二次因中介明知卖方未成年子女为房屋共有人的情况下,未告知卖方未成年子女需要公证处开具的公证书才能由卖方代签字)
    现在卖方提出买方超期审批未过,要算我违约收取我违约金,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xgood……(北京)
提问时间:2011-01-17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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