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孩子送养的有关法律责任咨询
关于孩子送养的有关法律责任咨询 情况描述:有个远房(很远,无血缘关系)亲戚,他不争气并有暴力倾向,先后娶了两个老婆,两个老婆先后各为他生了一个男孩,但因经常对老婆施暴,两位老婆均先后离家出1走(回来的几率甚小,但不排除),现在两个孩子均在他家,但他个人经济能力很一般,无能力同时抚养两个孩子,想将后娶老婆所生的孩子(男孩,2.5岁左右)送与我姐姐收养(我姐结婚十多年一直未能生育,多次求医也没解决,现在已经36岁),并且孩子的父亲同意到公安局将孩子的户口转到我姐姐家。 我想了解,1、这种行为是否违法?2、如果第二个老婆回来并想要回孩子,那么法律将如何处理,孩子归谁? (希望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老师们能够给我提供正确的信息,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ullze……(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5-02-25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