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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配

离婚财产分配 我跟妻子2007.05月结婚且登记. 2008.11月有一女儿出生.现2岁多. 女方是独生子女家庭.上有父母. 男方我这边还有一姐.上有父母. 女方结婚以后,几乎没有正式工作在家为主. 小孩及女方生活开支由男方承担. 男方我02年毕业后一直在深圳打工.有8年. 这次回家, 两人协意离婚.但未达成未识. 1.女方如果选择要小孩,我愿意出抚养费. 2.女方不要小孩,我愿意抚养小孩. 但,女方意思是要分男方结婚以来30%工资收入. 现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kG6657(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1-16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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