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屋质量投诉
房屋质量投诉 本人07年底在鞍山睿达花园新城2期一次性付款为在外地的父母买一套两居室,与今年4月中旬接到物业通知马上办理入住手续并交房,在交完一系列费用后,由开发商工程部工作人员领去看房,在看房过程中,发现房屋质量不好,包括大白刮的质量较次,门锁损坏,煤气管道并没有完工,暖气安装参差不齐,大门面上有一个大坑,(其他的因为并没有入住,所以看不到还有什么缺点。)经过交涉,工程部人说大白可以给重新刷,门锁可以找人修理,煤气管道近期能完工,而暖气由于一般装修后都会重新换所以不管,而门上的坑修不了,并且不能重新换(他们说门买来时肯定是好的,现在损坏了但是找不到责任人,肯定换不了)。可是门上的坑实在是太显眼,即使贴上福字也覆盖不了,看着实在是不舒服,几次找到工程部的人和物业的人员,人家都说不管,而且态度越来越强硬,就是说不管了,爱告哪里告哪里,这样的问题在一期也有好几家,最后都是不了了之,难道我们就该这样倒霉没处说去吗?(还有就是这样的房屋应该没满足入住条件吧,怎么允许收物业费了呢,路都还没修好呢,说有个小院子但是现在堆的都是垃圾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别太过分了(辽宁)
提问时间:2009-04-24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