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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公两个儿子两个女儿,现在有五栋回建地,之前家婆有言在先说分给两个儿子,理应是平均分的

我家公两个儿子两个女儿,现在有五栋回建地,之前家婆有言在先说分给两个儿子,理应是平均分的 我家公两个儿子两个女儿,现在有五栋回建地,之前家婆有言在先说分给两个儿子,理应是平均分的。可当时听说不给建两间半,大哥又急着用所以在家婆的主张下抽了签签了协议 。我老公得三间,大哥得两间,我们赔偿半间的钱给他,而且所得回建地永世不得出售。最后双方签字,还叫他大姐签字见证。现在老人反悔要我让出半间,让大哥得三间,我不肯,但是老公愿意。请问这协议有效吗?如果老执意要偏心于大哥,我不想呆在这家庭要离婚,我可以划分到相应的财产或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贵港)
提问时间:2015-02-24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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