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2011年我老公与前妻离婚协议里写到夫妻共同的房产她的房屋共有权转给儿子
2011年我老公与前妻离婚协议里写到夫妻共同的房产她的房屋共有权转给儿子 2011年我老公与前妻离婚协议里写到夫妻共同的房产她的房屋共有权转给儿子,药店归女方,儿子跟男方,如男方再婚的妻子与子女无继承权。但是房子的土地证和房产持证权是公公的名字,房子的共有人分别写了婆婆和我老公还有他前妻的名字,后来09年又去司法局公证公公和婆婆名下的房子转到我老公和前妻名下,但是我老公还有两兄弟,公证时俩兄弟不在场不知情,兄弟俩说房子给我老公,请问如何才能让房子只属于我老公的名字?或让协议内容无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防城港)
提问时间:2015-02-24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