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关于这种情况是犯罪吗?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大家,谢谢
关于这种情况是犯罪吗?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大家,谢谢 朋友的孩子A,高考落榜,让我找人上大学。我通过朋友E让孩子上了学,并为该学生垫付了8万元,汇给了E。
另两个朋友的孩子B和C,高考落榜,听说此事也找我,各拿出8万元,口头说了,如事办不成,我应为其追回钱款,由我将16万元汇给了E(我现有汇款凭证),B,C上了学。
当初,E承诺一切按统招生待遇,我将他的承诺转告给A、B和C,上学一年后发觉被骗了,我的疑问是:
1、我为孩子A垫付的8万元也被骗了,我算被害人吗?
2、我将被害人B和C的16万元,汇给了第三者E,我没有得利,我会犯诈骗罪吗?
3、因先前有口头说的,如事办不成,我应为其追回钱款,所以我对此事就有了风险,这算民事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wq151……(北京-宣武区)
提问时间:2015-02-24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