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婚假和年假重合
关于婚假和年假重合 本人25岁。属于晚婚。我在一家私企工作。因为要休婚假,单位规定的是10天婚假。我从24号休到2月2日。单位说婚假包括节假日,以及法定的年假等等。所以我的婚假和年假重了。2月9号单位开始上班。从2月3日到9号我算是请假。没有工资。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我的婚假与年假重合了两天,就意味着我的年假没有了?
那如果我从1月21号休到30日,是不是我的年假就必须给我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leyi……(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11-01-16 15:24